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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 购买车险“见费出单”

  发布于:2008-6-19   来源:海西汽车网    

      7月1日起,在厦门买车险将不能再赊欠了。从这一天起,厦门将全面实施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“见费出单”制度。昨天下午,厦门保监局召开年新闻发布会,正式宣布了这一消息。

      所谓 “见费出单”,就是保险公司必须在保费(包括车船税)一次性全额入账后,才出具保单和发票。而现行的销售模式中,投保人把保费交给保险中介,保险中介通常要过一段时间才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,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常常是已经承担保险责任,但保费却还没有入账。

  ●  保费不再滞留在中介

      厦门保监局发言人称,现行的缴费方式容易导致个别保险中介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、占用保费甚至挪用私吞保费,出险时容易产生理赔纠纷,客户利益得不到保证。“见费出单”可以防范大量保费滞留在保险中介手中带来的风险隐患,让保险公司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客户服务中,提高保险公司对车主的服务效率。

  ●  三种方式缴交保费

      实行“见费出单”后,投保人有三种方式缴交保费和车船税,即刷银行卡、支票转账或到银行柜台缴交现金。其中最便捷的是采用刷卡方式,投保人能够立即获得保险单证和发票,实现“一手交钱,一手交单”,资金安全有保障。为方便客户,财产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在各出单点均安装了POS机,方便投保人刷卡。

  ●  今后还将推出手机转账

      厦门保监局发言人称,今后银行还会推出网上银行、手机转账等新的缴交方式,可让您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缴费业务。

      目前,厦门11家财产保险公司抓紧进行业务、财务系统改造,确保7月1日“见费出单”制度的顺利实施。届时,不能实施“见费出单”的公司,将自行暂停办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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